第一,在评价内容上,仍然过多倚重学科知识,特别是课本上的知识,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第二,在评价标准上,仍然过多地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
第三,在评价方法上,仍以传统的笔试为主,仍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而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
第四,在评价主体上,被评价者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基本上没有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
第五,在评价重心上,仍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
教师评价是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教育目标为依据,运用有效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测定、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师评价是教师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它对实现教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