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推论是:并非所有理想都一定是真实的或有效的。如果读者按自己的喜好制定一个世界和平的纲领,那么当他再次考虑一下这个纲领时就会发现其中包含着大量不公正和冲动,或者包含着那么多的无政府主义的自由,以至于它已经成为一个很不合理的理想,因此必须当作虚假的纲领加以拒斥。就像我们在对感性世界作科学判断时会犯错误并受制于幻觉一样,我们对理想的判断也会出错,并且受制于源于我们的传统、种族、经济地位而产生出来的错觉。但是有谁会因为科学家有时会犯错误而放弃科学呢?又有哪个有思想的人会因为理想主义者有时会犯错误,或者因为理想经常需要修正就放弃理想呢?在理想的田野里追求真理甚至比在科学的田野里追求真理需要更多的韧性,除非科学知识不断受到奴役,服务于战争、种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以及个人的贪婪等错误的理想。
第三个推论是:一定要把正确的理想与错误的理想区别开来。准则[10]这个词已经被建议用来表示正确的理想。我们说过,正确的理想是绝对固定的,是吗?一切人类知识当然都需要矫正;但在人的知识范围内我们必须区别相对地不确定的东西和相对比较确定、比较根本的东西。我们有许多信念会被证明是错误的,但不会产生什么重大的差别;还有一些信念如果发现是错误的,就会引起生活的许多调整。然而还有一些信念极为根本,一旦被证明是错误的,就不可能进行任何调整,一切意义都会荡然无存。举例来说,理性和爱这些准则。如果理性不是正确的准则,那么一切科学都不可能;如果爱——对人格的尊重——不是正确的准则,那么一切价值都被消除,因为一切价值都是受到尊重的个人经验。因此,在人类知识的范围内,我们有理由把这些原则当作正确的准则来接受。尽管没有人是完全理性的或全爱的,理性和爱仍旧规定了前进的方向,只要人类不想毁灭自己,就必须永远朝着这个方向前进。同时我们也要指出,自然主义者反对自然中有固定目的的警告是有用的,它警告人们不要用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任何具体的价值,它要求用理性去检验一切价值,这也是一个健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