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调侃的这种“似乎什么都提到了,却又等于什么也没说”的官腔,就在于其语言的概念化不具体,没有确切的信息含量,类似情形在新闻报道中也不乏见到,值得编辑和记者思考。
当然,要求新闻语言的具体绝非是事无巨细,有时候某些地是概括表达的,不一定非要具体到每个细节,有的该用概数却非要写实际数字,那样反而太过烦琐。例如,“工地上几十位工人在紧张施工”,就没必要一定写明是“28人”或“31人”;在描述某人“微胖”或“略瘦”等形象时,也没必要具体到他的实际重量。纪晓岚说得好:“文质相扶,点染在所难免。若字字摭实,有同史笔,实有难于措笔之时。”[5]新闻中该细则细、该略则略,编辑应视实际情形而定。
三、通俗性的表达
报纸面对的读者群文化程度是参差不平的,运用的语言通俗化能让更多的读者看懂报纸内容,这就编辑以现代汉语和普通话语言为行文标准,少用甚至不用古汉语、方言以及行业术语,减少读者的阅读困难。语言通俗性表达既是新闻传播的内在法则之一,也符合普通读者的审美要求,即使有的读者文化水平较高,也会有专业知识程度的差异。我国报纸的历史发展轨迹,也是内容与形式往通俗性方向发展。古代报纸从内部的邸报到小报、京报向社会公开发行;读者从官员士大夫到面向普通民众;语言从古汉语向清末民初的半文半白再到五四时期白话文的普及,都表明了报纸逐渐发展为普及性的读物,向社会迅速传递信息而非专门性的出版物。同时,也表明了新闻语言通俗化的特点,对事实的描述无须浓墨重彩,更不曲笔晦涩而是力求通俗晓畅、朴素自然给人一种亲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