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是: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0%,其中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0.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0%;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0%,其中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0.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0%。为实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农村需要大幅度提高学前儿童入园率。
第二,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园。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于父母因外出务工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儿童,要优先保证他们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第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支持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发挥其对农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在提高普及率的同时确保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