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花怕 血腥味会引得自己性情大变,因此,兔子是被它活捉来的,兔子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是别说是人了,一般以奔跑见长的动物都追不上,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不持久。
因此,只要跟它耗,捉住它也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木棉花的手里接过兔子,它们身形健壮,皮毛顺滑,远不是圈养的兔 子能比的,不过,我们两个人哪能吃得了两只兔子啊,我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留一只就好,你觉得呢?”
木棉花点头道:“嗯!”
我一松手,将其中一只兔子放了。
想想世事机诡,莫过于此了,同时抓来的两只兔子,我的手一松,其中一只活了下来,另一只却会成为我们的盘中餐。
得了自由的兔子如离弦之箭一样,奔向深林,不过在跑出数十米远,又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着我手里的兔子,满脸的不舍。
“去吧,去吧!”我向那兔子挥手,狠狠地道:“我跟你说哈,你要是再不走,我就将你捉住,一起烤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