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对法律对老年人的宽容态度持反对意见,认为放宽对老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罚,可能造成老年人违法犯罪率猛增,甚至可能引起负面社会效应。比如媒体曾报道过厦门一位七旬老人第8次诈骗时被抓,47年中共计7次入狱1次越狱。此外,在社会广为关注的四川蒋某诬陷搀扶小孩撞倒自己事件中,尽管蒋某讹人之举被广为指责,但因其年逾七旬,虽然公安机关给予其7天的行政拘留,但最终也只能不予执行。这种处理结果既让人郁闷,又让人哭笑不得。在这种情况下就使执法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严惩,由于老人年龄大,进看守所或监狱怕他们身体受不了;如果从轻,又容易助长极少数老人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甚至形成“法不责老”的想法。
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就像在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就是在为未来的自己让座一样,法律对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宽宥符合社会的公理和大众常识。此外,应当看到,对于目前老年人违法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法律的宽宥只是应对之策,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共同关爱才是延续尊老爱老传统的根本之道,才能营造“日落夕阳,红满天下”的和谐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