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第一手材料
所谓运用第一手材料,就是辩论双方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收集到、核实到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说得具体。由自己深入实际所获得的确凿材料,给人以信任感。
3.巧妙引用法条
引用法律规定,不仅说明每一条法条,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都要背得出,而且需要明了其中的具体内涵及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如此才会胸有成竹,比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4.利用对方言词信息
利用对方言词信息,一是从对方讲话中捕捉到主旨是什么,意图是什么;二是判断对方的话是否合理合法,漏洞或不当在哪里;三是对方的话有无可以反驳的信息,该如何反驳;四是对方的话与其他人员的话如审判人员、证人、被害人的话等有无矛盾。若能抓住对方的这些言词信息,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其辩论效果也是较为理想的。
5.拒绝无味的论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