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想论证在柏拉图和巴特勒的著作中都能发现的,而二人对此均未加以区分的,除试图证明我们认为正当的行为会有益于我们以外的另一种努力,准确地说来,即试图证明正当的行为会有益于我们。我还想问是什么想法让他们试图作此证明,并考虑它是否站得住脚。
当柏拉图提出“什么是正义”的问题时,他并不是要问“我们所说的词‘正义’和‘正义的’是什么意思,或用我们的话说,‘义务’和‘正当的’是什么意思”,就像我们会问“我们所说的‘乐观主义’,或‘生物’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如果他确实是这个意思,那么他提出的归根结底只是字面上的问题而非真正的问题,因为此类问题的提出就意味着答案已经是确知的了,因而等于什么都没问。他的意思是:“一个行为必须具有什么特征,才能是正义的,即我们的义务,或者说,是我们应该做的?”简而言之,他的意思是:“是什么使一个正义或正当的行为成为正义或正当的?”
现在这个问题实际上的意思是:“是什么样的共同特征使具体的正义行为成为正义的?”任何人只要问这个问题,就表明他已经知道哪些具体行为是正义的。因为只要问“某些事物共同的特征是什么”就意味着我们已经知道这些我们想要找出其共同特征的事物是什么。当然,任何试图回答问题的举动也包含相同的意味。因为这样一个举动的前提是,我们得考虑我们知道是正义的那些具体的行为以及试图发现所有这些行为都具有的共同特征,对这些特征的模糊认识使我们认为它们是正义的。因此,柏拉图在代表苏格拉底向他的听众提出“什么是正义”的问题时,以及在代表所有听众试图对此作出回答时,都是在暗示,他们都知道哪些具体的行为是正义的,哪些不是正义的,不管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些。如果反过来,他假设的是对话者认为,而不是知道,某些行为是正义的,那么他的问题——不管他是不是这样表达的——实际上都会是“我们认为正义是什么”,而不是“正义是什么”;或者更清楚一点,不是“是什么使一个行为成为正义的”,而是“我们认为是什么使一个行为成为正义的”。但是,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一种回答,不管它有何特点,都不会阐明“正义是什么”的问题;此外,他明显地不是在问“我们认为正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