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齐基层监管装备
建议县乡两级安全监管经费要进入财政预算,在装备上要求财力倾斜,确保乡镇安全监管必备的车辆、个人防护、检验检测装备的到位。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新、改、扩企业一律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落户”。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防范单位重点查、反复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做到“隐患不整改结束不收兵”。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在期限内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查处一家,处罚一家,教育一片。
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管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乡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都与各行政村,乡直单位,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施压力传递,营造并浓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先”氛围。二是基础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台账,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伤亡事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6次集中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事故隐患,确保跟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