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改善民生的关键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善民生首先要确定身份,提供平台,所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工作任务第一条中就指出,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将农民有序变为市民,为他们提供一个正式的身份和稳定的平台,改变长期以来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境地。
城镇化发展需要一定速度,需要与这种速度相配套的措施手段。但城镇化速度的依据是什么,为此要制定哪些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考量界定,否则就容易走上土地城镇化、指标城镇化、规模城镇化老路。
据统计,在现有的城镇化率中,真正拥有城镇户籍的不超过36%,另外的“城镇化人口”并没有城镇户籍。也就是说,即使单纯从户籍指标上来考量,这样的城镇化率也还有许多水分,何况城镇化中应平等享有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保险保障还没有全面均等覆盖。
可见,按什么样的发展速度,不能只从数字指标上入手,而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根据城镇化一定阶段的合理承载能力,从“人的城镇化”的要求出发,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最大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速度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