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郭绍虞:《诗品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2页。
[2]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视觉艺术心理学》,滕守尧、朱疆源,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9页。
[3]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视觉艺术心理学》,滕守尧、朱疆源,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6页。
[4] 冈布里奇:《艺术与幻觉——绘画再现心理研究》,周彦,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1页。
诗美常在咸酸之外
——“味外之旨”臆解
以味论诗是中国诗学的一大特色。“味”这个词本是指人的饮食的感觉,后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先是老子在《道德经》中借用“味”来论道,说:“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礼记·乐记》借用“味”来说明音乐的美感。班固的《汉书》中有“诚有味其言也”的说法,这是以味论语言之美。西晋陆机的《文赋》又借用《礼记·乐记》的意思,正式用“味”来评论诗文,他批评那些清虚平淡而又缺乏文采的作品“阙大羹之遗味”。其后,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味”成为他的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观念,如《宗经》篇中说:“至根柢盘深,枝叶峻茂,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是往者虽旧,余味日新。”这是说古代的经典著作由于根柢深厚,虽然是昔日旧著,而其“余味”却也常新。在《隐秀》篇中,则说“深文隐蔚,余味曲包”,这是说含蓄的诗文深含“余味”,可以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矣”。“玩味”“余味”这些重要的诗学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诗学中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理论开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