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 墙壁材料自古有砖,板筑,土砖三种。北京护国寺千佛殿墙壁,土
砖垒砌,内置木骨[9],为罕用实例。在砖墙之雕饰上,清代有磨砖对缝之法 至为精妙。雕砖及琉璃亦为砖墙上常见之装饰。明、清官式硬山山墙,作为 墀头,为前代所未见。
屋顶[见注 7]屋顶等第制度,明、清仍沿前朝之制,以四阿(庑殿) 为最尊,九脊(歇山)次之,挑山又次之,硬山为下。清代四阿顶将垂脊向 两山逐渐屈出,谓之推山,使垂脊在四十五度角上之立面不作直线,而为曲 线。其制盖始于营造法式“两头增出脊榑”之法,至清代乃逐架递加其曲度, 而臻成熟之境。九脊顶之两山,在宋代大多与稍间补间铺作取齐,至清代乃 向外端移出,大致与山墙取齐,故两山之三角部分加大,宋、元两山皆如“挑 山”之制,以梁架为内外之间隔,山际施垂鱼惹草等饰。明、清官式则因向 外端移出,遂须支以草架柱子,而草架柱子丑陋,遂掩以山花板。于是明、 清官式歇山屋顶,遂与宋以前九脊顶迥然异趣矣。 屋顶瓦饰[见注 7](筒瓦),瓪瓦(板瓦),明、清仍沿前朝之旧,元代琉璃瓦实物未之见。清代琉璃瓦之用极为普遍。黄色最尊,用于皇宫及 孔庙;绿色次之,用于王府及寺观;蓝色象天,用于天坛。其它红紫黑等杂 色,用于离宫别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