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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断和道德判决,是精神局限对下列人的情仇报复,这些人为数极少,但他们却也是受天性恶意怀疑的替罪羊,最终也是一种获取精神并使其变得雅致的机会:——使恶意精神化。这使他们的心地感到舒坦,因为有了一种尺度,在它面前,有着精神货物和特权的堆积物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为“一切人在上帝面前平等”而战,并且需要由此而来的对上帝的信仰。在他们中间,有无神论的最强有力的对手。凡是对他们说,“高级精神性处于与某纯道德之人的某种诚实正派和值得尊重品质相比较之外”的人,也许会令他们发狂:——我要避免如此行事。确切地说,我想用我的一定之规向他们讨好,说某高级精神性本身,只不过是道德质量的最后的怪胎;说,他们是所有那些心态的综合体,他们对“纯道德之人”背后讲坏话,既然他们,个别地是通过整个种属链条的长期培养和训练而赢得的,他们就是正义精神化和那种善意的严格精神化,这种严格深知受了把等级的秩序在世界上树立起来的托付,在事物本身当中——而不只是在人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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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时,对毫无兴味的东西进行如此通俗的夸奖的时候,人们必须(也许不无危险地)意识到,究竟百姓对什么感兴趣,为卑鄙男人彻底而深刻关心的事,到底是什么呢:连有教养者也算在其内,甚至包括学究们,如果不是一切皆谎的话,哲学家们也算在内。事实证明,那使更雅致而被娇惯坏了的审美家和任何更高级的天性感兴趣和引起刺激的东西,似乎绝大多数平凡之人都一概“不感兴趣”——尽管如此,他发现了为此的奉献,他称其为“不感兴趣”并感到惊奇:这无情趣的行为怎么可能呢。有过这样的哲学家,他们善于把百姓的惊奇赋予一种诱人而神秘彼岸性的表现方式。(也许是,因为他们出于经验而不识更高级的天性之故吧?)不要推出这赤裸裸极廉价的真理,说“不感兴趣的”行为乃是很有趣和感觉兴趣的真理,前提是……“是爱?”——怎么?难道出自爱的行为应当是“无私的”?但是,你们这些笨蛋俗物们!——“是对牺牲者的赞誉?”——但是,凡是带来牺牲的人,就知道,他本想为此付出什么和得到什么——也许是为了来自自己的某种东西——他在这里做牺牲,乃是为了在那里拥有更多,也许是为了更多的存在,或者是自感“更多”。但是,这乃是一个问题的领域,答案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一个娇惯坏了的精神不愿意在此停留:因为,这里简直离不了受压迫和打呵欠的真理,如果真理必须回答的话。最后,真理成了女人:因为,人们不应对真理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