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都是部族兵。在元代,中国人连厨房菜刀也得几家合用一把,野外行猎亦禁止不许。但不到一百年,蒙古政权终于被驱逐。明代有“卫所兵”,仿效唐之府兵,寓兵于农,国家不费一文钱养兵,而武功亦跨越汉唐。
清代亦为部族兵,当时称“八旗”。亦有汉军旗,后来称“绿营”。其实清代入关后武功多赖绿营民。待后绿营也如八旗般腐化了。中叶以后始有“乡兵”,平定川楚教匪,湘军、淮军,平定洪杨与捻匪。此等皆是乡兵。湘军指挥有人,功成即退归乡里。而淮军遂递传而为民国后之北洋军阀,分省割据,为民初政治上一大阻碍。
中山先生黄埔练军,最先是北伐完成统一,继之是八年对日抗战。来台以后,始有义务兵役,达到全国皆兵之理想。当前反共复国的大任,则寄托在陆、海、空三军之肩膀上。
三
今再通观全史,可见军人之在国家社会,乃系一种义务,非职业。非为谋生,乃为服务。非取于人,乃以献于人。其最高表现,乃为献身国家民族,至于肝脑涂地而不惜。“兵役”二字,乃自古有之。募兵制之最大弊病,在使人以从军为一谋生职业。试问岂应以贡献生命为谋生之职业?又岂应以杀人为谋生之职业?军人教育本为人类教育中一项最具崇高理想最富伟大精神之教育。今若行使募兵制,则此种理想与精神将无可表现。历史上如东晋之“北府兵”,亦系募兵制,实出不得已。淝水之战虽著功绩,自刘裕率之北伐以后,此一军队即渐变质。要之,此种军队可暂不可久,不可以为定制。宋代之募兵制,实当悬为炯戒。目前如美国青年怕当兵役,此亦是美国社会精神堕落一预兆。若在国家民族遇不得已时而有募兵,此乃成为一种“义勇兵”,与法定募兵制不同。如黄埔军校,何尝不出于应募,而来者本于义勇,又兼之以一种精神教育,故其功绩表现乃能远出如东晋北府兵之上。最近美国社会亦有倡为将来当改义务兵役为募兵制之意见,此中得失,实尚待更深之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