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里并不存在部分的结合。一种义务从所有其他义务获得的那种力量,有如生命的呼吸,每一呼吸都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是由每个细胞从有机体深处发出的,而每个细胞只是机体的一个元素。社会(体现在它的每个成员中)有许多要求,这些要求无论是大是小,都表达了社会生命的整体。让我们再重复一遍,这只是一个比喻。人的共同体是由自由个体的结合。共同体规定了义务,义务又使共同体得以维持,并为共同体引入了某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仅仅类似于生命现象的稳固秩序。
……
于是我们便不断地被带回到这同一个比喻上来,尽管这个比喻有很多缺陷,可对于我们正在处理的问题来说仍是相当恰当的。一个公民社会的成员就像有机组织的细胞那样结合在一起。习惯(有理智和想象为之效力)便在这些成员中引入某种纪律,这种纪律在各个个体之间确立了相互依赖,从而显得像是有机组织网结细胞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