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忘记,不懂基督教哲学的人也可以对人和人的尊严拥有一种深刻的、真正的感受,并且可以不时地用他们的行为对这种无与伦比的尊严表现出实际的尊重。但是我相信,我们在此对人所作的纲要性描述为他们的实际信念提供了惟一完全理性的解释,而无论他们本人是否明白这一点。还有,这种描述并非完全属于基督教哲学(尽管基督教哲学使这种描述在较高的水平上得以完成)。这种描述对所有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承认一个优于这个宇宙的完整秩序的绝对者的存在,承认人的灵魂具有超现世价值的哲学来说都是共同的。
个人与社会
人是一个整体,但人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人并不是一位像莱布尼茨的单子那样,没有门窗可以沟通的小神,或一尊没有视觉和听觉,不会说话的偶像。他的本性使他趋向于社会生活和交往。
这样说是正确的,不仅因为人的本性是匮乏和贫穷的,我们每个人的物质生活、理智生活、道德生活都需要其他人,而且也因为每个人的存在中都有着极为慷慨大方的天性,理智的交往的开放性和作为精神性质的爱,需要有一个进入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入口。严格地说来,人不能独自生存。他想要把他知道的事情告诉别人,他想要告诉别人他是谁,如果除了他之外没有别的人存在,那么他该向谁诉说呢?我们可以引用卢梭的话,“人的气息对人是致命的”;我们也可以引用塞涅卡的话,“每次置身于人群中,我都成了一个渺小的人”。这些话都对,但其中存在着一个根本的悖论,不到人群中去,我们就不是人和不能成为人;不与我们的同胞共同呼吸,我们就无法发展我们的生活和活动。